一、本人之論文均按照學術規範自行撰寫完成,未有任何抄襲之情事,並已將相關事證交予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學位論文 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。
二、有關本案法律事項均委任張祐齊律師、曾威凱律師處理,本人不再對外做任何回應。
三、外界所指本人之論文涉及抄襲之情事,實與客觀事實不符。倘日後仍有不實指控、造謠抹黑或惡意中傷之情況,本人 將依法訴追相關責任,以維自身權益。
聲明人:余正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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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看樣子余正煌不打算吞下去, 林治肩 還在閃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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